父母赠送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则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根据法律特征,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各共有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
法律分析
一、父母赠送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父母赠送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
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相关法律第十九条的规定。
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父母赠送的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父母在结婚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处理应根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是基于共同关系产生,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各共有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