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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强拆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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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强拆的程序:城市规划区内违建强拆程序包括违建认定、责令拆除决定、公告送达、复议或诉讼、强制执行决定和强制拆除;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强拆程序类似。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处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分析

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关于行政强制拆除的程序,目前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尚不健全,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其必经程序大体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乡、镇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结语

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进行的。程序大致如下:违建认定、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乡规划法》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来应对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情况。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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