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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违约赔偿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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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承包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来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合同约定的违约损失如何计算

合同违约的损失赔偿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来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还应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如何确定合同违约的损失赔偿额?

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形下,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违约的损失赔偿额。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通过单据等证据确定违约的损失赔偿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房屋买卖纠纷的损害赔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纠纷的损害赔偿方式如下:

1、当事人构成违约的,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或者按照损失计算方法赔偿损失;

2、当事人因过错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则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计算方法,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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