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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又不给辞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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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板拖欠工资,又不给辞职的,按以下形式处理:

(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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