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常见的观察方法有:核对清单法级别量表法记叙性描述。观察一般利用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去感知观察对象。由于人的感觉器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观察者往往要借助各种现代化的仪器和手段,如照相机、录音机、显微录像机等来辅助观察。
用观察法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1、全方位原则在运用观察法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尽量以多方面、多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观察,搜集资料。
2、求实原则观察者必须注意下列要求:
第一,密切注意各种细节,详细做好观察记录
第二,确定范围,不遗漏偶然事件
第三,积极开动脑筋,加强与理论的联系
3、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原则。
观察法的主要优点是:
1、它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资料,不需其他中间环节。因此,观察的资料比较真实。
2、在自然状态下的观察,能获得生动的资料。
3、观察具有及时性的优点,它能捕捉到正在发生的现象。
4、观察能搜集到一些无法言表的材料。
观察法的主要缺点是:
1、受时间的限制,某些事件的发生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过了这段时间就不会再发生。
2、受观察对象限制。如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有些秘密团伙一般不会让别人观察的。
3、受观察者本身限制。一方面人的感官都有生理限制,超出这个限度就很难直接观察。另一方面,观察结果也会受到主观意识的影响。
4、观察者只能观察外表现象和某些物质结构,不能直接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和人们的思想意识。
5、观察法不适应于大面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