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捐赠所得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先予以扣除。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和税务部门规定。目前实行的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个人取得捐赠所得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相应数额。捐赠的扣除数额,以每次捐赠金额不超过该年度纳税人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为限,其中捐赠给受国家认可的公益慈善组织的,每次捐赠金额最高不超过捐赠人当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个人取得捐赠所得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相应数额。捐赠的扣除数额,以每次捐赠金额不超过该年度纳税人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为限,其中捐赠给受国家认可的公益慈善组织的,每次捐赠金额最高不超过捐赠人当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