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保部由专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给隐患部门进行整改。
二、各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火灾安全隐患后,应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措施。
三、“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若当时未能整改的,安保部应与隐患部门做好应急措施,以保证整改期间的安全。
四、“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安保部要进行复查,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再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若已整改的要备注记录。
五、隐患整改按照检查发现→整改→复查→再整改→结束的方式进行。
六、“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存档,并上交一份到综合部存档。
七、公司各部门在接到安保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若涉及到工程量大,应请办公室协助整改。
八、安保部在接到消防机关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上报到办公室,组织隐患部门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做好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后,回函给消防机关,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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