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__年)实施意见》及《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__市的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公司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安委会成员构成: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__都__张建军高传成
许发传许世强
三、工作目标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率达到100%;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率达到100%;
4、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率达到100%;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及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7、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8、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100%;
9、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0、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11、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12、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四、实施计划
㈠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效果的评估
结合企业管理标准,由安环部、行管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对其可行性、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包括: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㈡宣传教育培训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元化的手段和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活动;
2、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
互防技能;
4、对接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或者补充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
1、公司必须保证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
2、安环部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梳理与申报;
3、安环部在行管部的配合下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公告栏,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牌;
4、安环部负责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评价与公布,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力度;
5、行管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前、职中和职后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行管部负责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办理工作;
7、由生产各单位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8、由生产各单位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毒物及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公司将在安环部的组织下定期开展检查;
9、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20__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23300字
20__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1、职业病防治计划
1.1制度完善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的要求。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1.1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1.1.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1.1.3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
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1.1.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1.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1.3.职业病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急性职业病报告:
1.3.1.1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3.1.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1.3.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1.3.2.1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2.2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2.3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4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4.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4.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4.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5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
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1.6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1.7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7.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1.7.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1.7.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1.8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1.9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1.10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10.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1.10.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1.11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12.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2.1车间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安环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2.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
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2.4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配备防尘口罩;给工作人员发放了防噪音式耳塞;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2.5公司为员工24小时提供热水,保证员工洗浴的方便,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2.6公司给女工的保护
2.6.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应的岗位,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
2.6.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2.10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情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20__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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