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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客户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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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客户回访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客户回访制度

第一条 、来电客户回访制度:

1.当日来电客户当日电话回访,确定客户质量并邀约其来访;

2. 优质来电客户三日内再次电话邀约,了解其动态并再次邀约;

3.优质来电客户三日内邀约后,每周定期电话邀约,直到其来访;

第二条 、来访客户回访制度:

(一) 普通客户

1. 当日A、B类来访客户,当日电话回访,再次确认其需求及看房感受,对其重点关注的卖点和主要抗性再次进行解说,解决和淡化其主要抗性,坚定其对项目认可的卖点,再次邀约其来销售中心再次商谈;

2. A、B类来访客户三日内,再次电话回访,了解动态,并保持其对项目卖点的印象,邀约其再次来访;

3. A、B类客户定期回访,重点客户每三天电话回访,部分有抗性客户每周回访,保持其对项目的印象,联系客户感情;

4. C类客户,视客户每周安排回访,保持其对项目的感受;

5. D类客户在重要节点及节日给予祝福,多以短信形势维护,以期进行口碑传播。

(二) 特殊客户

1.公司领导或政府部门领导介绍客户,只在项目重要节点时,如开盘、优惠、活动、样板房开放等,提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客户告知,并邀约客户来访,平时不要过于频繁的打扰客户。每逢节日以短信的方式向客户表示祝福,保持其对项目的印象,联系客户感情;

2. 公司举办重要活动,特邀的VIP贵宾,其回访根据公司安排进行,每逢节日以短信的方式向客户表示祝福,保持其对项目的印象,联系客户感情。(短信规范以"尊敬的贵宾" 或"__先生/女士您好"开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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