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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教处工作人员考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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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教处工作人员考评条例

学校政教处工作人员考评条例为规范学校政教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所有政教处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思想,依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政教处办公室人员的职责及处罚规定(每人基础分100 )

1、 努力学习教育学理论、《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 服从主管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 按照具体安排,按时上下班,交接班必须见面,迟到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10分。

4、 坚持每天写工作日志,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及检查情况,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失误一次扣2分。

5、 负责每天早操、晨会、晚寝检查班主任的签到工作,按时收交,及时统计。值班人员未按时收交者每次扣1分。

6、 做好政教处组织的大会准备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7、 认真做好学生仪表的检查记录工作,检查结果要及时公布。漏查一次扣1分

8、 认真做好两操、早读及晚自习课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各种违纪现象视而不见者每次扣1分。

9、 经常到校内巡视,检查校园卫生,班级自行车摆放,有不净的地方要及时通知保洁工打扫,自行车不整齐的通知班级整理,失误一次扣1分。

10、 追查旷课学生,保卫科清理窜入校内的外来闲散人员。保持校园安静、整洁。出现脏、乱现象未及时处理的当班人员每次扣1分。

11、 检查每月德育教育主题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及各班主题班会召开的情况及效果。有问题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给予解决。未按时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

12、 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及政教处档案整理工作。学生交来的发言稿、报表、名单要及时汇总存档。未按时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

13、 当班期间玩电脑游戏发现一次扣5分。

14、 当班期间打瞌睡发现一次扣2分。

15、 间周收交一次班级管制刀具排查表,未按时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

16、 抓好校风、班风建设,做好课间巡查,及时发现并通报学生的违纪现象。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每次扣1分。

17、 及时通报各班管理积分,班主任津贴补助统计、造表、发放,未按时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18严禁体罚、侮辱学生,违者每人次扣1分。

19、 深入了解班级情况、做好与班主任的交流沟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表现突出的每次加2分。

20、 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研,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进行分析,做出结论,为政教处加强德育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表现突出的每次加2分。

21、 做好有关单位来信、家长的来访、咨询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等接待工作。表现突出的每次加2分。各种检查结果,将作为考评政教处工作人员贡献大小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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