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劳动者也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单位。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应补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时,任一方可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
不能。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招用你后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单位如不能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单位可以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
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劳动合同解除涉及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异。根据法律,劳动关系合同并非可以随意解除,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雇主或雇员可能存在对法律规定的误解或忽视。例如,雇主可能试图无理由解除合同,而雇员可能面临解除合同后的权益保护问题。因此,重要的是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解除合同时遵循正确的程序,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咨询。只有通过了解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差异,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合同双方的权益,并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之间的差异,因此在解除合同时,需要遵循正确的程序并寻求法律咨询,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并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