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讯问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并不得超过当日二十四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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