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乱排污水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乱排污水处罚标准如下:
(1)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
(3)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二、乱排污水怎么举报
乱排污水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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