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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中的审判长与陪审员

来源:钮旅网

审判长是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人员,不是固定职称,而审判员是从事法院工作的人员,审判刑事和民事案件。审判长负责案件承办、庭审组织、裁判作出等职责,而审判员可以独任审理简单案件,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员有两种,一种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一种由法院院长任命。

法律分析

审判长和审判员有什么区别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审判长职责:

(一)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

(二)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

(三)主持庭审活动;

(四)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

(五)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

(七)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审判员有两种:第一种是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第二种是由其所在法院院长任命的,又称助理审判员。

拓展延伸

审判长与陪审员的协作:司法审判中的合作与互动

在司法审判中,审判长与陪审员之间的协作和互动至关重要。审判长作为审判过程的主导者,负责引导案件的审理并确保程序的公正。他们负责解释法律、指导陪审员的决策,并在需要时提供法律意见。而陪审员作为法庭中的公民代表,通过听证会和证据审查,参与决定案件的结果。审判长与陪审员之间的合作是确保公正审判的关键。他们需要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共同努力达成公正的裁决。审判长应确保陪审员理解案件的法律和事实,并提供必要的指导。陪审员应认真聆听、独立思考,并参与讨论和决策过程。通过有效的协作和互动,审判长与陪审员能够共同促进司法系统的公正和透明。

结语

审判长和审判员在司法审判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审判长是临时设定的合议庭组织者,负责主持庭审活动、评议案件并作出裁判。而审判员是从事法院工作的人员,参与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理,保障公民权利和国家事业的顺利进行。在司法审判中,审判长与陪审员之间的协作和互动至关重要,共同努力实现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七条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辖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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