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奖励为5元/车。
此外,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从事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成功破获、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行为的奖励为20元/车。同一人每天的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1、延误紧急救援
占用应急车道,会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2、加剧道路拥堵
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加剧了拥堵程度。
3、易造成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是一个封闭的行车环境,行车速度较快,一旦后方车辆尤其是重型货车撞击前方违停车辆,或小车追尾大货车,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综上所诉,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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