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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调理剂肥料登记申请书

来源:钮旅网

土壤调理剂肥料登记申请书

附件1-1:

肥料登记申请书

申请企业:申请编号:()肥申字(临/正)号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生产企业向肥料登记机关申请肥料产品正式/临

时登记所用;

二、填表者应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填写,或

者直接打印,字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申请肥料产品正式/临时登记的企业,应附表提交企业

工商注册文件复印件、商标注册说明(属协议使用商标的,应提交商标持有者允许使用的合法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肥料产品临时转正式登记的企业,还应附表提交临

时登记证复印件;

五、本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请者也可从所在

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网站。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

附件1-2: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申请企业:

申请编号:()肥续字号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生产企业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肥料产品续展登记所用;

二、填表者应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填写,或者直接打印,字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申请者应附表提交原登记证复印件;

四、申请临时登记续展的,如在临时登记有效期内出现抽查不合格情况,应附表提交产品复核检验报告;

五、申请正式登记证续展的,应附表提交产品复核检验报告;

六、本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请者可从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

附件1-3:

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请企业:

申请编号:()肥更字号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生产企业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肥料产品

变更登记所用;

二、填表者应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填写,或

者直接打印,字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申请者应附表提交原登记证复印件;

四、申请变更产品适用作物/区域或适用/限用范围的,应附

表提供补充的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或土壤适用区域田间试验报告,以及变更后的产品标签样式;

五、申请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应附表提供与企业名称变更

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本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请者也可从所在

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

肥料变更登记申请表

附件2:

肥料登记产品标签样式要求

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肥料登记的生产企业,提交的产品标签样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通用名称。

2.产品商品名称,有商品名称的标明。

3.肥料登记证号,预留肥料登记证号位臵。

4.产品技术指标,标明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

5.产品执行标准号。

6.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7.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

8.使用说明,按申请登记的内容简述安全有效的使用时期、使用量和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

9.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储存要求。

10.适用作物/区域或适用/限用范围,仅限规定需要标明的产品。

附件3:

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

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考核日期:考核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表说明:

1.考核表由考核人员现场填写。每条考核情况按“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填写,在记事栏中分别以“A”、“B”、“C”表示,并在备注中注明“B”、“C”项原因。“基本通过项目”指考核内容可以在一个月内通过整改达到“通过”要求的项目。

2.在“序号”栏,“”代表“关键项目”。

3.综合考核结论分“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不通过”原则:(1)关键项目有一项不合格;(2)关键项目有二项(含)以上基本合格;(3)非关键项目有二项(含)以上不合格;(4)非关键项目有五项(含)以上基本合格;(5)基本合格加不合格项目(非关键项目)超过六项(含)。

4.综合考核结论达到“基本通过”水平方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附件4:

肥料登记产品备案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附件5:

肥料登记产品信息报送表(年月份)

填报人:负责人:填报单位(公章):报送日期: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附件6:

肥料登记产品信息报送要求

网上报送的肥料登记产品信息内容包括:序号、省份、标记列、产品通用名称、产品商品名称、临时登记证号、正式登记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产品形态、技术指标(有效成分和含量)、产品执行标准号、适用作物/区域或适用/限用范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企业地址及邮编、企业联系电话等17项。

一、网报要求

1.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截至上月底全部有效的肥料登记产品信息,网报信息内容应与正式文件报送的信息相一致。

2.产品通用名称分为复混肥料(包括配方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等四类。

3.产品通用名称、产品商品名称、产品形态、技术指标等严格按照登记证载明的信息填报。

4.标记列用于数据库管理,分为3种类型:I为首次添加,U为更新替换,D为过期删除。

5.超范围登记产品信息按附件5格式另表编制,和其他信息一起,通过正式文件和网络上报。

二、网报方式

1.登录.cn。用户登录省级登记管理机构。默认密码为省名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后缀数字123,用户第一次登录后应立即修改密码。

2.进入“网报信息”。按照登记证逐个录入或粘录信息,确认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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