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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自首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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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自首可在量刑基础上减轻处罚,具体比例根据自首情节确定:(1)主动投案且未被发觉可减40%以下;(2)已被发觉但未受讯问可减30%以下;(3)如实供述未被掌握的罪行可减30%以下;(4)他人规劝、陪同投案可减30%以下;(5)被盘问后主动交代罪行可减30%以下;(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减20%以下;(7)犯罪较轻的自首可减40%以上或免除处罚;(8)翻供后再次如实供述可减20%以下。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而累犯有自首表现的,可以在累犯量刑的基础上,适当减轻处罚。

对于累犯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7)犯罪较轻(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但累犯有自首表现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轻处罚。根据自首情节的具体情况,包括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可以确定从宽的比例。具体减轻的比例根据不同情形而定,如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亲友规劝或陪同投案构成自首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等。对于犯罪较轻的自首情节,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依法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根据以上规定,对于累犯自首情节,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九条 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2012修正):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一条 人民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七条 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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