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中心是行政单位。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具体工作: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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