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费率应当合理,不得歧视被保险人的性别、国籍、种族等因素。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为由单方面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因此,重疾险的保险费用不应因脑损伤而增加。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费率应当合理,不得歧视被保险人的性别、国籍、种族等因素。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为由单方面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歧视法》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侵害公民的人身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因此,保险公司不得因脑损伤等疾病提高重疾险的保险费用,否则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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