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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检查清单[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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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检查清单附件 单次检查记 序号 类别 记分项目 违规事实记分条款 分最高限值 1.1.1、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长期不在 施工现场履职的,记8(8)分;项目部、管理 一、质量1 安 全行为 工单位) 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的,每人记(5)分。 (注2) 人员到位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机 (施 械员 技术 一、质量、管理 2 安 1.1.2、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 人员到位项 目经理未到场参加的,记3(3)分,按全行为 (施 工单位) 规定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到场参加 而未到场的,记(3)分。(注3) 、管理 一、质量3 安 全行为 工单位) 人员到位(施 施工现场的,每次记3分。(注4) 1.1.3、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无故不在 1.2.1、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未向 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一、质量、日常 4 安 管理检查 全行为 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未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或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就上岗 作业的,每发现3人及以上未进行安全并签字确认的,记5(5)分;作业人员在进 教育培 训或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就上岗作业 的,记5(5)分。 1.2.2、建筑施工企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施工前,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就一、质量、日常 5 安 管理检查 全行为 施工的,每发现一起记5(5)分;超过 一定 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论证就开 始施工的,每发现一起记8(8)分。 开始 一、质量6 安 、日常 1.2.3、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桩桩位偏差 检查 全行为 管理检查 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根桩记5(5)分。 1.2.4、施工企业未按企业管理制度或主管部 门要求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一、质量、日常 7 安 管理检查 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或检查全行为 弄虚 作假的,每次给施工单位记(8)分。(注 4) 专项 1.2.5、地基子分部、基础子分部、混凝土结 构子分部、砌体子分部工程未按规定组一、质量、日常 8 安 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的,管理检查 全行为 每发 现一起记5(5)分;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 构分部、建筑节能分部、幕墙子分部工 织验 程未 按规定组织验收的,每发现一起记5(5) 分。 1.2.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 一、质量、日常 9 安 管理检查 全行为 作进行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弄虚作假的,记 (8)分。 化工 规定每个季度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1.2.7、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一、质量、日常 10 安 管理检查 全行为 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每 发现 一份记3分。 隐患 一、质量、日常 11 安 管理检查 全行为 1.2.8、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未组织项目安全生 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月对工程项目开展 安全 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或自评弄虚作假的,记8 分。 1.2.9、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隐 一、质量、日常 12 安 管理检查 全行为 括签字不齐全)就擅自隐蔽的,记3(3) 分。 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或无隐蔽验收资料(包 1.1.1、在工程施工阶段,总监长期不在施工 、管理 一、质量13 安 全行为 理单位) 人员到位(监 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的,每人 记(5)分。(注1) 现场履职的,记8(8)分;总监代表、专业 14 一、质量、管理 1.1.2、监理单位未按主管部门要求对所 安 全行为 人员到位监理 (监 的建设工程进行巡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理单位) 的, 每次给监理单位记(8)分。(注2) 1.1.3、在工程施工阶段,经随机抽查,总监 、管理 一、质量15 安 全行为 理单位) 人员到位(监 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 3的,记(3)分。 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记3分;项目监理部人 1.1.4、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在危险性较大的 、管理 一、质量16 安 全行为 理单位) 无隐 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签字不齐全)就开始 人员到位开始 分部分项工程中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就(监 施工,或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中隐蔽的行为无书面材料予以制止的,每一起 记3(3)分。 1.1.5、总监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其他、管理 一、质量17 安 全行为 理单位) 每发现一份记3分。 人员到位总监签字的文件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 (监 的, 应由 、管理 一、质量18 安 全行为 理单位) 人员到位(监 监未到场组织的,记3分。(注3) 1.1.6、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总 1.1.7、施工企业在“项目监管系统”网、管理 一、质量19 安 全行为 理单位) 理单位在施工企业提交之日起3日内未在网上 人员到位交各种应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的文件 上提 (监 后,监 签署回复意见的,每一份记3分。 2.2.1、主要材料、钢筋接头使用。钢材、水 二、实体、结构 20 工 工程 程质量 经检验不合格但已使用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 构工程的,每发现一批次记8(8)分。 接头 泥、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或钢筋2.2.2、主要材料、钢筋接头检验。钢材、水 二、实体、结构 21 工 工程 程质量 送检频率不满足要求的,每少一批次记 3(3)分。 接头 泥、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或钢筋 二、实体、结构 22 工 工程 程质量 2.2.3、钢结构原材料。进场的钢材、钢铸 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的品 种、 规格、性能不满足国家产品标准或设计要求 的,每发现1个批次(规格)记5(5)分。 2.2.4、钢结构焊缝。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焊缝 质量等级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 二、实体、结构 23 工 工程 程质量 (50)分;检测数量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的,每少1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记 15(15)分。 记50 每发现1处记5(5)分,单次检查最高二、实体、结构 24 工 工程 程质量 2.2.5、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 的试验和复验。未按要求进行高强度螺 栓连 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的试验和复验,或现 场处理的构件未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试验的,每1批次记5(5)分。 2.2.6、钢筋安装。主要受力构件纵向受二、实体、结构 25 工 工程 程质量 筋的牌号、规格或数量不符合设计或规 范要 求的,每发现一根记5(5)分。 力钢 2.2.7、钢筋安装。悬挑梁纵向负弯矩受力钢 筋安装位置偏差50mm及以上的,或悬挑二、实体、结构 26 工 工程 程质量 倍及以 上的,每发现一根梁或1块板记3(3)分。 钢筋安装位置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2板 2.2.8、钢筋安装。节点加密箍筋个数或二、实体、结构 27 工 工程 程质量 1(1)分。 肢数 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少1个记 2.2.9、钢筋安装。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 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发现1根记 1(1)分;下一层框架柱、剪力墙砼浇筑后 二、实体、结构 28 工 工程 程质量 上一层框架柱箍筋、剪力墙分布筋已安装后 尚未进行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1 根记1(1)分。 纵向受力钢筋位置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但在 二、实体29 工 、结构 工程 2.2.10、主要材料、钢筋接头监督抽测。 钢 程质量 材或水泥或钢筋接头等涉及地基基础、主体 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接头经监督抽测 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批次记5 (5)分。 2.2.11、混凝土竖向构件带模养护。框架 柱、剪力墙等混凝土竖向主要受力构件没有 二、实体、结构 30 工 工程 程质量 柱、剪力墙等竖向主要受力构件正在施工而 下一检验批框架柱、剪力墙等竖向构件模板 已拆除的,记10(10)分。 框架 配置两套及以上模板的,或上一检验批2.2.12、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主要受 力构件拆模后同一检验批每出现3处严二、实体、结构 31 工 工程 程质量 质量缺陷的,记5(5)分;主要受力构 件外 观质量缺陷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修补 的,每出现一处记5(5)分。 重外观 2.2.13、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砼子分 部验收时未按规范要求完成外观质量缺陷记 二、实体、结构 32 工 工程 程质量 已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同一检验批仍有主 要受力构件严重外观质量缺陷未处理的,每 录的或缺陷记录弄虚作假的,记5(5) 分; 发现一处记5(5)分;主要受力构件严重外 观质量缺陷处理不满足技术方案或规范要求 的,每发现一处记5(5)分。 2.2.14、现浇混凝土结构尺寸偏差。框架 柱、剪力墙上下错位达20mm及以上的,二、实体、结构 33 工 工程 程质量 出现1处记3(3)分;框架柱、剪力墙 或楼 板(梯板)截面尺寸负偏差达10mm及以上 的,每发现1个构件记3(3)分。 每 2.2.15、混凝土强度抽测。经监督抽测,二、实体、结构 34 工 要受力构件或节点(包括梁柱、或梁墙工程 程质量 等节 点)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 主 5MPa以 上或经取芯芯样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强度标 准值的,每发现一个构件或节点记5(5) 分。 2.2.16、混凝土强度评定或检测鉴定。主要 受力构件(节点)混凝土强度经评定不满足 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个检验批记5(5) 分,单次检查最高记15(15);经具有二、实体、结构 35 工 工程 程质量 力构 件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每发 现一个构件或节点记5(5)分,每个单位工 程单次检测鉴定最高记50(50)。 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主要受相应 2.2.17、砌体工程。填充墙构造柱或水平连 系梁数量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少设 二、实体、结构 36 工 工程 程质量 置钢筋埋设不牢固或埋设钢筋数量、规格不 满足设计要求的,每发现1根钢筋记1(1) 分。 梁后 置1根记3(3)分;构造柱、水平连系二、实体、结构 37 工 工程 程质量 2.2.18、砌体工程。外墙砌体存在透明缝、 瞎缝或假缝的,每发现一处记1(1)分。 2.2.19、砌体工程。后置拉结筋埋设不二、实体、结构 38 工 工程 程质量 计及 规范要求的,每发现3根钢筋记1(1)固,或拉结筋设置数量及长度不满足设 牢 分。 2.2.20、永久性边坡锚喷支护抽测。采用锚 喷支护的建筑边坡工程,喷射混凝土护壁厚 度或实体强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二、实体、结构 39 工 工程 程质量 9(9)分;护壁厚度或实体强度未按规定进 行取芯抽测的,每少抽测一处记3分,单次检 查每个检验批最高记9分; 的,每 发现一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记 2.2.21、永久性边坡锚杆(索)锚固性二、实体、结构 40 工 工程 程质量 程, 锚杆(索)的设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测。采用锚杆(索)支护的建筑边坡工 能检 求 的,每发现一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 记9(9)分;锚固性能检测数量或检测内容 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少抽测一根或 少一项内容记3(3)分,单次检查每个检验 批最高记9(9)分 2.4.1、电气工程主要材料。电线、电缆、灯 二、实体、安装 41 工 工程 程质量 计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记3(3)分。 具和配电箱材质、规格及性能参数不符 合设 二、实体、安装 42 工 工程 程质量 2.4.2、接地装置。金属导管、线槽、电缆桥 架、电缆支架、配电箱(柜)、灯具等 电气 设备无接地措施,且未与接地装置可靠连 接,每发现一处记1(1)分。 2.4.3、给排水工程主要材料。给水排水管道 二、实体、安装 43 工 工程 程质量 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记3(3) 分。 不符 和保温绝热材料材质、规格及性能参数2.4.4、通风空调工程主要材料。风管、管道 二、实体、安装 44 工 工程 程质量 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台)记3 (3)分。 不符 和保温绝热材料材质、规格及性能参数3.3.1、使用淘汰产品。模板支架采用木三、实体、模板 45 工 及支撑体立 柱、门式钢管支架或钢木混撑的,记 15(15)分。 程安全 系 3.3.2、高大模板支架。高大模板支架立柱钢 三、实体、模板 46 工 及支撑体程安全 系 (15)分;高大模板支架可调托撑螺杆外径 小于36mm的,每发现3处记15(15)分。 管实测壁厚小于3.24mm的,每发现3根记15 3.3.3、立柱。立柱纵距、横距不符合施工方 案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3处记1分,单次检 查最高记6分;属危险性较大及以上项目的, 每发现3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记9 三、实体、模板 47 工 (9)分;立柱支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 及支撑体200mm的,每发现3处立柱记1分,单次检 查最高记6分;属危险性较大及以上项目的, 每发现3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记9 (9)分;立柱未使用顶托的,每发现3处记 1(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9(9)分;属危 程安全 系 险性较大及以上项目的,每发现3处记 3(3)分,单次检查最高记18(18)分;立 柱采用非对接扣件接长的, 每发现3处记1分, 单次检查最高记6分;属危险性较大及以上项 目的,每发现3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 高记9(9)分;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 长度大于规范要求的,每发现3处记1分,单 次检查最高记6分;属危险性较大及以上项目 的,每发现3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 记9(9)分。 3.3.4、支撑体系构造措施。未按规范和专项 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剪刀 撑或固结点等构造设施的,每少3处记1分, 三、实体、模板 48 工 及支撑体单次检查最高记6分;属危险性较大及以上项 目的,每少3处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 记9(9)分;碗扣式钢管支撑体系上碗扣缺 失的,每发现3根立柱记3(3)分,单次检 查最高记9(9)分。 程安全 系 3.3.5、基础。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安装三、实体、模板 在土 49 工 及支撑体层上时,立柱未设置底座或垫板的,每程安全 系 发现3 处记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6分;属危险性较 大及以上项目的,每发现3处记3(3)分, 单次检查最高记9(9)分。 3.4.1、使用淘汰产品。外脚手架使用竹架等 淘汰产品的,每个单位(子单位)工程三、实体、外脚 50 工 手架 程安全 (15)分;主体结构已施工至二层及以 上, 无临边防护措施或外脚手架未及时搭设的, 记8(8)分。 记15 3.4.2、整体提升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三、实体、外脚 51 工 品无住建部组织鉴定或验收的合格证书手架 程安全 的, 记8(8)分;安装、拆卸单位无相应施 架产 工资 质的,记8(8)分;安、拆过程中无专业技 术人员现场监督的,记5(5)分。 3.4.3、特殊工种。建筑架子工无操作资三、实体、外脚 52 工 手架 程安全 分。 书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记3(3)格证 三、实体、外脚 53 工 手架 程安全 3.4.4、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无验收资 料的,记3(3)分。 3.4.5、架体搭设。立杆接长未采用对接扣件 三、实体、外脚 工 手架 程安全 (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主节 点处小横杆缺失的,每发现1处记1(1) 记1 连接的(顶层顶步除外),每发现1处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开口型双排 脚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的,每发现1处记 1(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立杆 纵横向间距或步距大于方案及规范要求的, 每发现1跨(步)记1(1)分,单次检查最 高记5(5)分。 3.4.6、连墙件及扫地杆。未按方案或规范要 求设置连墙件的,每少1处记1(1)分,三、实体、外脚 55 工 手架 程安全 的两 端未设置连墙件的,或设置的连墙件垂直间 距大于建筑物层高或大于4m的,每少一次检查最高记6(6)分;开口型脚手架 单 处记 3(3)分,单次检查最高记9(9)分。未按 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的,每少1处记 1(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 三、实体、外脚 56 工 手架 程安全 3.4.7、剪刀撑。未按规定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剪刀撑,每发现一处记3(3)分。 3.4.8、架体基础。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 梁型号规格不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的,三、实体、外脚 57 工 手架 程安全 15(15);悬挑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 度倍的,每发现1处记1(1)分,单次 检查最高记9(9)分;钢梁外端未设置现1根记3(3)分,单次检查最高记 每发 钢丝 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的,每发 现一处记1(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9(9) 分;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基础未做硬化处理 的,每处记1(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 5(5)分;立杆未支设在地面、楼面或悬挑 钢梁上的,每发现1处记1(1)分,单次检 查最高记10(10)分。 三、实体、外脚 58 工 手架 程安全 3.4.9、拆除审批。外脚手架拆除前未报项目 经理审批的,记3分。 三、实体59 工 、塔式 起重机 3.5.1、设备管理。使用达到报废年限设备 的,记10(10)分;无产权备案证的, 程安全 记10 (10)分;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 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 的,记3(3)分;首次安装“四方”验收合 格后30日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记3(3)分。 3.5.2、特殊工种。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 三、实体、塔式 60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上岗作业的,每发 现一人记3(3)分。 卸作 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三、实体、塔式 61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3.5.3、安装作业。塔吊在拆装、附着、加节 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指派专职设 备管 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 督的,或后期检查无法提供现场监督检查记 录的,记5(5)分。 3.5.4、维保记录。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起 三、实体、塔式 62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 记录的,记3(3)分。 进行 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3.5.5、验收。塔式起重机首次安装或附三、实体、塔式 63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未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 记5 (5)分。 着后 三、实体、塔式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3.5.6、检测。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 投入使用的,记8(8)分。 3.5.7、附墙装置。附墙装置采用非原厂配 件,且其附墙杆计算书、设计图以及制三、实体、塔式 65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料未经制造厂家确认或经安装单位技术 负责 人审核专家认证的,或附墙装置连接不牢 靠,松动的,记5(5)分。 造材 3.5.8、安全装置。起重量限位装置、变幅限 三、实体、塔式 66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台每发现1个装置失效、不可靠的,记 3(3)分;高度限位装置、力矩器位装置、回转限位装置失效、不可靠的, 每 失 效、不可靠的,每台每发现1个装置失效、不 可靠的,记5(5)分。 3.5.9、连接螺栓。连接螺栓规格、型号、材 质不符合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每发现1颗记 1(1),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基三、实体、塔式 67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节、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严重的,每发现一 处记1(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 连接螺栓的螺帽缺失的,每发现一处记 5(5)分。 础 三、实体68 工 、塔式 起重机 3.5.10、安全距离。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与 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小于方案或规范 程安全 要求 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或每两台塔式起 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小于2m的,每发现一 起记3(3)分。 3.5.11、自由高度。塔式起重机最高附三、实体、塔式 69 工 起重机 程安全 以上的自由高度高于使用说明书要求 的,记3 (3)分。 着点 3.6.1、设备管理。使用达到报废年限设备或 省厅淘汰产品的,记10(10)分;无产三、实体、施工 70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卸) 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 案证的,记10(10)分;无安装(或拆权备 装(或拆卸)的,记3(3)分;首次安装 “四方”验收合格后30日未办理使用登记 的,记3(3)分。 3.6.2、安装使用。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三、实体、施工 71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上时,尚未安装施工升降机并投入使用 的, 记5(5)分。 及以 3.6.3、特殊工种。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三、实体、施工 72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 证书 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记3(3)分。 建筑 三、实体、施工 73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3.6.4、安装作业。施工升降机在拆装、附 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指 派专 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 行现场监督的,或后期检查无法提供现场监 督检查记录的,记5(5)分。 3.6.5、维保记录。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起 三、实体、施工 74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 记录的,记3(3)分。 进行 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三、实体、施工 75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3.6.6、检测。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 投入使用的,记8(8)分。 三、实体、施工 76 工 升降机 3.6.7、验收。施工升降机首次安装或附 着后 程安全 未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记5 (5)分。 3.6.8、附墙装置。附墙装置采用非原厂配 件,且其附墙杆计算书、设计图以及制三、实体、施工 77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料未经制造厂家确认或经安装单位技术 负责 人审核专家认证的,或附墙装置连接不牢 靠,松动的,记5(5)分。 造材 3.6.9、安全装置。地面防护围栏门机电联锁 三、实体、施工 78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开关、下极限开关、急停开关装置失效、不 可靠,每台每发现1个装置失效的,记 限位 装置、门限位装置、天窗限位装置、下1(1)分;上限位开关失效、不可靠的,记 5(5)分;上极限开关失效、不可靠的,记 5(5)分;防坠安全器未在有效检定期限或 寿命期限内使用的,记5(5)分;未装设超 载控制装置的,记3(3)分;防松绳装置失 效、不可靠的,记3(3)分。 3.6.10、连接螺栓。连接螺栓规格、型号、 材质不符合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每发三、实体、施工 79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基础 节、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严重的,每发现一 处记1(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5)记1(1),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 现1颗 分; 连接螺栓的螺帽缺失的,每发现一处记 5(5)分,单次检查最高记10(10)分。 三、实体、施工 80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3.6.11、自由端高度。自由端高度不符合使 用说明或规范要求的,记3(3)分。 3.6.12、安全防护门。楼层安全门未紧三、实体、施工 81 工 升降机 程安全 分。 门锁装在建筑物内侧的,每发现1处记1闭或 3.8.1、配电系统。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 三、实体、临时 82 工 施工用电 程安全 保护系统的,或施工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 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的,记5(5)分。 接零 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3.8.2、用电设备。电动建筑机械设备未连接 PE线或未采用末级箱的,每发现1台设备记1 三、实体、临时 83 工 用 施工用电 程安全 潜水泵时,未配备专用开关箱或开关箱中漏 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个记 3(3)分。 (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5)分;使 3.8.3、漏电保护器使用。配电箱或开关三、实体、临时 84 工 施工用电 程安全 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 效 的,每1个箱体记3(3)分。 箱未 三、实体、三宝 85 工 四口及临程安全 边 3.9.1、安全网。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未按 规定采用阻燃产品的,记5(5)分。 防护 3.9.2、高处作业。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 、三宝 三、实体86 工 程安全 防护 四口及临边 口、电梯井口、楼梯口未进行安全防护的, 每发现1处记1分。 防护棚的或最小边长超过500mm的预留洞 、三宝 三、实体87 工 程安全 防护 四口及临边 未做防护的,每少1处记1分。 3.9.3、临边防护。基坑边、楼梯段、楼层边 、三宝 三、实体88 工 程安全 防护 四口及临边 上岗作业的,每发现1人记1分。 3.9.4、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就 四、文明、场容 4.1.1、施工围挡。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 施 工 场貌 置连 续封闭围墙或围挡的,记5(5)分。 4.1.2、施工现场。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四、文明、场容 90 施 场貌 工 门、洗车台、沉淀池并配备洗车设备的,置大 每 缺失一项的记3(3)分。 4.1.3、主要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四、文明、场容 91 施 场貌 工 路、办公区、生活区地面未按规定进行 硬化 处理的,每一条道路(区)记3(3)分。 道 4.2.1、灭火器配备。易燃易爆危险品存、临时 四、文明92 施 工 安全 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 设施及消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 放及 防 放、 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 宿舍等临时用房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每 少1处记1(1)分。 、临时 四、文明93 施 工 安全 设施及消防 的,记8(8)分。 4.2.2、宿舍。在建工程当做员工集体宿舍 4.2.3、临时用房防火。宿舍、办公用房其建 、临时 四、文明94 施 工 安全 设施及消防 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 达不到A级的,记5(5)分。 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的,或当采 四、文明、临时 95 施 设施及消4.2.4、消防水配备。在建工程结构施 工完 工 防 安全 毕的每层楼梯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水 带及软管的,记3(3)分。 4.3.1、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未按主四、文明、环境 96 施 卫生 工 门要求配齐配全防尘设施的或造成环境 污染 的,记5(5)分。 管部 四、文明、环境 97 施 卫生 工 4.3.2、排水许可证。施工现场未按主管部门 要求办理排水许可证的,记5(5)分。 4.3.3、污水排放。施工污水未经沉淀处四、文明、环境 98 施 卫生 工 合要求后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河流的, 记5 (5)分。

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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