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责任制
4 项目管理责任制度
4.1 一般规定
4.1.1 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
4.1.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责任制应是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
4.1.3 建设工程项目各实施主体和参与方应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建立各方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
4.1.4 建设工程项目各实施主体和参与方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委托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并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4.1.5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
4.1.6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1.7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按相关约定在岗履职,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及全面管理。
4.2 项目建设相关责任方管理
4.2.1 项目建设相关责任方应在各自的实施阶段和环节,明确工作责任,实施目标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4.2.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
4.2.3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签署质量承诺书,报相关工程管理机构备案。
4.2.4 项目各相关责任方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宜采用例会、交底及其他沟通方式,避免项目运行中的障碍和冲突。
4.2.5 建设单位应建立管理责任排查机制,按项目进度和时间节点,对各方的管理绩效进行验证性评价。
4.3 项目管理机构
4.3.1 项目管理机构应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实现目标的责任。
4.3.2 项目管理机构应由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领导,接受组织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和考核,负责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和动态管理。
4.3.3 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项目完成后或按合同约定解体。
4.3.4 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应遵循下列规定:
1 结构应符合组织制度和项目实施要求;
2 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运行程序和责任制度;
3 机构成员应满足项目管理要求及具备相应资格;
4 组织分工应相对稳定并可根据项目实施变化进行调整;
5 应确定机构成员的职责、权限、利益和需承担的风险。
4.3.5 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应遵循下列步骤:
1 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及合同要求明确管理任务;
2 根据管理任务分解和归类,明确组织结构;
3 根据组织结构,确定岗位职责、权限以及人员配置;
4 制定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5 由组织管理层审核认定。
4.3.6 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执行管理制度;
2 应履行管理程序;
3 应实施计划管理,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4 应注重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考核和评价。
4.4 项目团队建设
4.4.1 项目建设相关责任方均应实施项目团队建设,明确团队管理原则,规范团队运行。
4.4.2 项目建设相关责任方的项目管理团队之间应围绕项目目标协同工作并有效沟通。
4.4.3 项目团队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团队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
2 各方步调一致,协同工作;
3 制定团队成员沟通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各方共享的信息平台。
4.4.4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对项目团队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明确的团队目标、合理高效的运行程序和完善的工作制度,定期评价团队运作绩效。
4.4.5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统一团队思想,增强集体观念,和谐团队氛围,提高团队运行效率。
4.4.6 项目团队建设应开展绩效管理,利用团队成员集体的协作成果。
4.5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5.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协商制定。
4.5.2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属于组织内部明确责任的系统性管理文件,其内容应符合组织制度要求和项目自身特点。
4.5.3 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依据下列信息:
1 项目合同文件;
2 组织管理制度;
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 组织经营方针和目标;
5 项目特点和实施条件与环境。
4.5.4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管理实施目标;
2 组织和项目管理机构职责、权限和利益的划分;
3 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目标;
4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5 项目所需资源的获取和核算办法;
6 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委托的相关事项;
7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应承担的风险;
8 项目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9 项目管理效果和目标实现的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
10 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和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原则;
11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依据、标准和办法;
1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解职和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13 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及之后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4.5.5 组织应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认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奖惩规定,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奖励或处罚。
4.5.6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根据项目实施变化进行补充和完善。
4.6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权限和管理
4.6.1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职责;
2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3 组织或参与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4 主持制定并落实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5 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
6 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质量和使用进行监控;
7 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 制定有效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或参与评价项目管理绩效;
10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11 按规定完善工程资料,规范工程档案文件,准备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2 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13 协助和配合组织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4 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4.6.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下列权限:
1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 参与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3 参与组织对项目各阶段的重大决策;
4 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
5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源使用;
6 在组织制度的框架下制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7 参与选择并直接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8 参与选择大宗资源的供应单位;
9 在授权范围内与项目相关方进行直接沟通;
10 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授予的其他权利。
4.6.3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接受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的业务管理,组织有权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给予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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