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
a.操作员根据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释放轨夹。
2、在工作中
a.每次轮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根据需要,对以下操作发出警报。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连续报警;
③当起重机接近跨中的另一台起重机时;
④起吊重物时靠近人员。
c.按统一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d.在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再次工作前,检查起重机是否正常工作。
e.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处于正常起重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更换副钩时,副钩的高度与两个钩的高度相似,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 带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允许同时起吊两个物体;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器停车,严禁在负载下调整提升机构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如果命令信号不清楚或混乱,请勿提升;
②超过额定起重能力时,请勿起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品捆扎不牢时,不得起吊;
④起吊物上有人或其他漂浮物时,请勿起吊;
⑤当起重机悬挂重物进行直接加工时,不要起吊起重机;
⑥歪拉歪挂;
⑦不要提起爆炸物;
⑧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得吊起;
⑨具有边和角的对象、未垫好不吊;
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j.操作员应密切注意运行方向,附近没有人或障碍物。
k.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工作完成后,应锚固中间涡轮机。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3、下班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持滑轨或锁定中间机器的防风锚。
b.进行日常维护。
c. 做好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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