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居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电冰箱,2012年度销售电冰箱取得不含税收入4300万元,与电冰箱配比的销售成本2830万元;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实现的会计利润422.38万元。与销售有关的费用支出如下:(1)销售费用825万元,其中广告费700万元;(2)管理费用42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5万元;(3)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2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27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7.5万元、职工福利费4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5)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7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 某居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注明价款10万元,1.7万元;(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4)收取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5)取得国债利息2万元;(6)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0万元;(7)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0万元,含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8)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