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庄浪县卫生系统人事劳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原定考核制度进行修改,并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现于以公布,望大家认真遵守执行。
1、上下班时间 上午8点-中午11点半 下午12点半-下午5点 2、为严格职工考勤管理,职工考勤实行每天考核,并与全额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计算,按每天8小时工资扣除,旷勤半天按一天计算,旷勤一天扣发当月日平均工资。
3、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不的口头请假,职工需请假,持请假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离去。
4、职工当月可以享受法定假7天,具体实施办法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5、岗位值班继续实行24小时制,门诊值班以接待病人为主,其余科室按各自规章制度考勤。
6、综合考核制度,考核满分100,考核内容
分为,医德医风,医疗文书,坚守岗位,人事团结,工作衣帽等基础分40分,其余按各自的工作进行具体量化。综合考核考评与考勤同步进行,月底总评绩效考核。 7、此管理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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