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安全职责
1. 负责本部门安全教育,根据部门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特殊工种的培训计划,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2. 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特种车辆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定或审定有关技术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根据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生产;
5. 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事故,立即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6. 负责组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预防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 负责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计划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 负责本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9. 制订、修改和审查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防止事故发生。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10.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的设备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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