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颁的法规、规范,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要求及管理规定。
2、负责组织并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协助上级对施工合同等各类合同的草拟、谈判与签证工作。
3、负责相关工程的报告手续工作。
4、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和协调设计院技术交底工作。
5、负责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重大设备采购等各项工作的总体组织、督查和协调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工作,对工程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艺、监理程序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通报工程建设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7、负责审核重大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审批,组织工程周例会及工程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8、负责协调施工便道、现场用水、用电及施工机械设备用电的问题。
9、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及结算办理及动态管理工作。
10、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工作。
11、协调好与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协作关系。
12、协助协调好与市、区、事处等上级部门对工程的临检工作。
13、负责组织交(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和审查工作,编制交(竣)工文件,参与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
14、协调督促质量保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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