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英语:Permanent 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派驻于美国纽约的常驻联合国总部的外交代表机构。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以76票支持、35票反对、17票弃权、3国未投票,通过《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1971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首次出席联合国大会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乔冠华团长发表重要讲话。
1974年4月6日,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4月10日,在大会发言,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外。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地址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东35街350号(350 EAST 35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6, USA)。
机构设置
政治组:负责联合全理事会、联合国大会、托管理事会、建设和平委员会所处理的政治议题。
经济组:负责联合国大会、联大二委、经社理事会等所涉及的经济、金融及可持续发展议题。
社会组:负责联合国大会、联大三委、经社理事会等所涉及的和社会发展领域的议题以及中方竞选联合国机构的总协调。
发展组:负责联合国大会、经社理事会、发展援助机构、发展合作论坛关于发展援助业务、人道主义救灾援助、多边经贸合作等议题的审议。
科技组:负责科技领域的议题,中国与联合国的科技合作,以及通过联合国机构开展的多边科技合作。
法律组:负责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及其他法律议题。
裁军组:负责联合国框架内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相关事务。
行财组:负责联大行政和预算委员会(五委)、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会议活动及缴纳联合国摊款。
联工组:主管联合国涉及中国的人事工作,负责联合国人力资源管理、共同制度等议题。
军参团:参与联合事参谋团会议和活动,出席联合国维和出兵国会议及活动。
新闻组:负责联合国新闻委员会、联大四委新闻议题以及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日常工作相关的新闻工作。
办公室:负责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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