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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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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

二、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公平责任原则;

四、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严格责任原则。

在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时,需要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这主要的三个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因为患者是受害者,医疗事故责任原则更有利于受害者一方。

一、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1.注重医疗过错的原则。2.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3.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4.适时调整的原则。5.公平、公正原则在赔偿过程中还应该注意: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事故等级规定为四级,其目的就是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那一级别,同时还要考虑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能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能一样,否则就失去了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原则。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首先必须确定医疗行为本身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才可能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也不意味着承担全部责任,还要看过错行为对损害方损害结果所占的责任程度大小,有多大的责任就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即医方所承担的赔偿份额,应当与其过错行为对损害后果的作用一致,体现了医疗事故赔偿适用的“过错原则”。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原则。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形式,具有相当的复杂因素,有医疗过失作为的作用,有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作用,有医疗行为自身风险的作用,还有医学局限性作用。但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诸多医疗责任因素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因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其作为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一个原则,即不保护在形成医疗事故之前的患者的医疗费。4、注重医疗过错的原则。只有在医疗单位行使医疗行为的过程中有过错存在时,才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对一些医疗后果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赔偿,有的作者在进行学术探讨时也持此观点,这是非常不妥的。因为公平责任原则的含义是指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5、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限额赔偿的一条重要准则,因为赔偿限额定多少,完全取决于保护哪一方的利益及保护的程度如何。因此,确定限额赔偿的幅度,必需要考虑到医患双方的利益,同时还必需注意到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6、保证受害人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在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尤其要注意保障因医疗问题造成生活困难的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确定医疗损害限额赔偿的基础。7、适时调整的原则。法律是为社会服务的,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必需发生变化,任何僵固的规定都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尤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基本收入变化较快,用一种不变的规定限额长期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必然会被摈弃。8、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则。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惟一“归责标准”。医疗机构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导致的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措施有关的其他损害后果不承担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其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以无过错行为的公平分担原则,确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某一特定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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