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原因:劳动者为补缴社会保险而要求确认某段期间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要求所需,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应从员工入职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补交社会保险费以及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来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由代理人签署?
由于劳动合同是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所以一般不可以委托他人签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来签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