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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