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律师费不由败诉方承担,而是由委托方自行承担。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指导价适用于代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等诉讼服务,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由市场调节。离婚案件中,律师的职责包括提供法律意见、草拟文书、代理诉讼和维护委托益。诉讼费也可能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
法律分析
一、离婚案件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吗?
离婚案件的律师费用不是由败诉方承担,有委托方自行承担。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
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离婚案件中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1、为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问题的意见;
2、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4、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5、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案件中不仅是律师费,就连诉讼费也不一定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因为离婚案件事关夫妻双方的人身权益,比如没有判决离婚,不管谁承担诉讼费,其实都可能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出。
结语
离婚案件中的律师费用责任并非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制定考虑了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等因素。除了律师费,诉讼费也不一定由败诉方承担,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双方的人身权益,诉讼费可能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律师在离婚案件中的职责包括提供法律意见、草拟文书、代理诉讼活动等,旨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九百五十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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