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权转让,认缴的出资额可以零转让,但认缴出资的股权是有价值的,可议价或根据公司转让时的净资产定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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