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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