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入人逾期还款,会产生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为追回借款,借出人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因此必须支付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也应由逾期借入人承担。此外,长久贷将逾期借入人的有关资料正式备案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该等记录将至少保留五年,对逾期借入人的其他信用行为产生影响。长久贷合作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同时保留对逾期借入人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由此所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将由借入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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