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滥伐林木罪由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没有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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