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知情、建议权;2、批评、检举、控告权;3、合法拒绝权;4、遇险停、撤权;5、保(险)外索赔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战略。
第四十 国家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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