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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协议给女方,但男方现不肯办过户怎么办

来源:钮旅网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判决离婚的,不执行的生效判决,可以直接去申请强制执行。

一、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是指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该类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另行起诉解决。

二、民法典如果离婚了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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