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撤销申请人向国家版权局提交司法判决、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国家版权局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公告。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版权局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软件登记公告的内容如下: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事项;
(三)软件登记的撤销;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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