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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准四知道内容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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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防溺水六不准:1.不私自下水游泳。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四知道:队员们外出游玩时必须让家长知道的内容,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也就是要让家人知道你去了哪里、和谁去的、去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班团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近期,各学校要广泛开展一次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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