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商调函,通俗的理解就是商量调动的函,所以是有时间的,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还没正式调动,就作废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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