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房贷期间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离婚后买房的一方无法偿还房屋贷款,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此外,《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判决,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有房贷期间离婚房贷处理
(一)夫妻双方以共同贷款方式购买的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未偿贷款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因此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偿还的义务。
(二)如果两人的关系破裂,离婚,债务仍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商后可以由其中一方偿还,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偿还。
(三)离婚后买房的一方不能偿还房屋贷款的,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取得房屋贷款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后,赔偿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房贷的责任。如果一方无法偿还,另一方有权向其追偿。离婚后,财产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给予补偿的原则。同时,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