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假释的情况有,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并且犯新罪的;在假释考验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在假释考验的这一段时间里,有触犯法律以及行规或者相关规定的行为。如果在假释期间犯罪分子有逃跑的行为,还会附加其它的处罚。
一、假释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应遵循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县、市或者迁居的,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犯罪分子在假释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假释考验期届满,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经过考察被撤销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届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机关予以宣告。
二、假释期内犯心醉构成累犯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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