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孩子。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跟父亲一起生活。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1)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愿意与其一起生活。
(4)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母亲想要抚养权应该怎么做
母亲想要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男方患有其他重大疾病,无力抚养或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2)男方长期在外,不尽抚养义务的;
(3)女方已做绝育手术,年龄较大生育几率小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虐待孩子或其他品质问题,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
(5)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6)8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母亲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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