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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6年4年能不能出来?

来源:钮旅网

法律分析:

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3年,因此判处6年有期徒刑有可能4年出来。

判刑的标准如下:

1、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判处刑罚;

2、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和多重的刑罚;

3、决定对犯罪人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

4、将数个宣告刑合并为执行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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