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预防培训教案
煤矿是农夫工比拟集中的行业,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存在粉尘、噪声、有毒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是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为贯彻施行《职业病防治法》实在爱护职工的身体安康,消退职业安康平安隐患,强化宣扬教化。
第一节 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
一、职业危害、职业病的概念
1、职业危害及因素
职业危害是对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干脆危害人体安康,导致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的因素可分为两个方面:
(1)、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生粉尘与水泥粉尘等),物理因素(风速湿度、温度、噪声、振动等)与生物因素等。
(2)、劳动过程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劳动时间过长,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个别部位或器管过度惊慌,运用工具不符合要求。
2、职业病及其特点
职业病的特点有以下3个方面
(1)、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所引起,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与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职业病的轻重与职业危害因素的数量与强度不关。
(2)、大多的职业病还没有特别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去除疾病,复原人体安康。
(3)、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治疗个体无助于群体的发病,但是职业危害因素,能有效的降低其发病率,甚至去除职业病。
二、矿山的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振动、有害气体、消费性化学毒物、高湿、不良体位劳动等。、
职业病主要有粉尘病、噪声聋、部分振动病、职业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以及滑束炎等。
1、消费性粉尘
消费粉尘是矿山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井下消费过程中的凿岩、钻眼、放炮、装膏、转载运输等环节均能消费大量粉尘,作业人员长期在岩尘超标的环境中劳动,可能引起矽肺病。
2、有害气体
井下空气中可能存在过量的CO、CO2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气体,假如不刚好加强通风,将其冲淡并带走,就可能造成人员中毒。
3、不良气体条件
井下气候条件的根本特点是温差大、温度大、风大,因此,作业人员简单出现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或风湿性关节炎。
4、不良体位
工作面低从事作业人员不能站立劳动,常常跪、蹬在底板上,使部分关节长期受到剧烈压迫及摩擦而引起滑束炎,另外,井下从业人员长期弯腰劳动,简单引起腰椎病,井下空间较小,井下从业人员常常磕碰头部,简单引起颈椎病。
5、噪声与振动
消费噪声与振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越来越大,钻机、装载机、破裂机、水泵、部分通风机、放炮等都能产生很大的噪声,可引起噪声聋、听力显著下降,振动可引起部分振动疾病。
三、职业危害的防范
职业危害防范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职业危害的源头,即在职业活动中尽可能消退与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所谓防治结合就是预防与治疗双管齐下,“防”是职业危害防范的根本途径,目的是不产生职业危害,“治”是职业病发生
后保障患者的医疗、康复。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的防范
(1)、指定或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装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展检测,并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效果做出评价。
(3)、向从业人员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及应急处理方案。
(4)、实行削减与消退职业危害因素的措施,催促从业人员在劳动中贯彻执行。
(5)、制定职业危害事故救援预案,一旦发惹事故,对受到职业危害的人员组织现场抢救,职业危害事故的扩散与扩大。
第二节 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与义务
一、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的要求权
1、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与离岗时的职业安康责任的权利
2、要求企业为从业人员供应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与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权利。
3、要求企业为从业人员保障职业病待遇的权利。
4、具有对矿山企业职业病预防的知情权。
5、具有对矿山企业职业病预防的民主管理参加权。
6、具有获得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教化培训权。
二、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的义务
1、履行承受职业病防治的教化培训的义务。
2、履行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制度的义务。
3、履行佩戴运用职业病防治设施的防护用品的义务。
4、履行及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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