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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盗窃的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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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盗窃的四种情形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即国家、集体所有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盗窃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即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或者是个人盗窃数额虽不够“较大”,多次盗窃的行为也构成本罪;

3、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非法占有”是指将公私财物窃离原来的场所或使之脱离物主的控制,而实际置于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十五条 以从盗窃罪的构成条件去进行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即国家、集体所有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

2、财产本身必须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的物品;

3、从财物的形态上看,主要是有形的物品,但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热气、冷气等虽属无形财产,因其本身既有经济价值,又有使用价值,而且能为人们所掌握和控制,因此亦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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