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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他物权?

来源:钮旅网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属于他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享有的是对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是他物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一、农村宅基地征收有哪些证件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二、对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并在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它是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主导力量。它是一种产权,所以也叫产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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