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钮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原先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原先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来源:钮旅网

律师解答:

在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立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约定其他偿还方式。如果没有偿还约定,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即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也可以分别向分立后的各家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