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双方协商一致,度过30天冷静期,即可办理离婚,诉讼离婚的,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左右,改为普通程序的,6个月到3年。
一、深圳办理离婚要多久?
在深圳,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因案而异。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也就是协议离婚,在民政局预约成功后,证照齐全,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发放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或先谈判、后诉讼离婚,时间随法官判决时间而定,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结。
二、申请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的需要双方意见一致,带好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即可办理,度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深圳离婚手续要几天去
深圳办离婚手续要多久,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如果是诉讼离婚,一审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协议离婚中,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审,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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