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园林风景协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选实施细则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选 实 施 细 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作,创新规划设计理论、技术和方法,鼓励原创设计,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提升规划设计建设水平,树立精品工程,促进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范围
(一)设计类:各类公园绿地、休憩广场、道路绿化、居住区景观与环境、屋顶花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主题乐园、博览园林、休憩娱乐场地设计和生态修复景观设计、景点设计等已实施完工项目。
(二)规划类:各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区局部或景区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自然与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保护规划、区域游憩与景观生态系统规划、风景旅游区域规划、城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河流水系景观规划,及其他各类风景园林类规划。
(三)方案类:各类风景园林绿地尚未实施的优秀方案。 三、申报条件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选在本学会会员中进行,参评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须是本会正式会员。申报单位应持有国家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或相关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一)基本条件
1、设计类:项目规模一般在20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规划类: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实施的项目,详细规划应
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3、方案类:应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并有显著的原创特色。
4、设计、规划类申报项目须是在申报年起计算五年内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各项审批手续完善、由符合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织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申报,并提交合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申报证明材料。
(四)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项目由中方牵头,在得到外方确认后共同申报,并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确认内容包括:中方介入的工作阶段及工作量。
(五)一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 (六)工程项目的设计由若干专业共同协作完成,应按工程项目整体申报。
(七)一个评奖年度内,同一单位最多可以申报3个项目(仅限于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每位会员只能以第一完成人提交一个项目参评。
(八)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填报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0 人,合作项目不得超过12人,此人员名单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九)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次,由评选组裁决的缓评项目除外,其他项目无论获奖与否不得再次申报。缓评项目是指设计内容尚未全部完成,评奖时认定该项目需待资料完整后再评审的项目。
(十)设计类、规划类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能保证规划 或工程建设的需要。
(十一)方案类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应能充分表达设计思路,包括前瞻性、创新性、可实施性以及原创性。
(十二)凡申报项目,其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十三)凡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据实申报。凡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加评选的资格,获奖后发现将撤销
奖励,追回奖牌和证书,在行业中给予通报批评,并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优。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规划类项目批准实施文件等四项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规划评审意见及项目获奖证明作为附件附后。
(二)已竣工的设计类参评项目须提交委托方的评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材料须附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对规划设计项目的评价证明。
(三)申报参评项目技术文件包括:A3图册文本和光盘。 (四)A3图册文本内容要求如下:
1、本着生态环保的理念,须选用80g左右一般复印纸双面打印,不超过15页。
2、主要表达规划设计基本思路及主要内容,重点强调项目的难点、创新点及项目特色。
3、设计类项目A3图册文本具体要求: 第一页: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第二~六页:主要方案图纸; 第七~十一页:项目主要施工图纸;
第十二~十五页:设计效果图及现状、实景照片(实景照片请标注“实景”);也可根据项目特色增加相应的节点设计图。
4、规划类项目图册文本具体要求: 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
5、方案类项目A3图册文本具体要求: 第一页: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 第二~三页:现状图及现状分析;
第四~八页:主要方案设计理念及设计思路创新点;
第九~十五页:方案效果图或可充分表达方案思路的其它图纸。 (五)光盘内容要求如下:
1、演示文件:播放时间不超过8分钟的,格式为.MPG.FLV.PPT,须有同步解说或字号大于24的文字解说词。介绍内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特色及创新点。
2、A3图册的电子文档。 3、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五、奖项设置
1、本次评选的奖项分为设计类、规划类和方案类三大类,每类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表扬奖。
2、各类项目获奖等级比例,由优秀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根据报送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在每个评奖年度内具体确定。
六、评选标准
各奖项的评定标准如下:
参评项目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坚持“生态、低碳、适用、美观、安全”的原则,规划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定性定位准确。具体评定标准 如下:
一等奖:规划设计思路新颖、创新性强、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倡传承与创新完美结合,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所采用的主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于促进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领域进步具有重大影响。规划设计成果实施、使用效果良好,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案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并可落地实施。
二等奖: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上有所创新,所采用的主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于行业进步促进作用较大,取得一定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案有落地实施的可能性。
三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规划设计思路正确,对某一方面问题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办法,有一定参考价值,对推动行业技术发展具有较大意义。
七、评选机构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成立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文件起草、沟通联络等评奖日常事务。评审委员会由本行业专家和秘书处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每次参评的评审委员数量应不少于9名。
2、评审委员由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
员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在本专业上有一定影响和学术造诣、身体健康的风景园林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限。
3、评审采取回避制度,以下情况应该回避。
①省(市、自治区)风景园林行业主管部门人员,不参加本省(市、自治区)项目评分;
②评委不参加本单位项目评分;
③评委不参加与项目参加人有亲属关系的项目评分。 八、评选程序
1、通知发布:评奖工作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前6个月启动。评审 5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评选通知,经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同意并统一向会员公开发布。
2、申报:采取规划设计编制单位自主申报和当地风景园林部门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有条件的省(市、自治区)级风景园林学会可以负责组织本省(市、自治区)会员报奖。
3、评选:评奖工作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的领导下,由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分审核、初评、总评三个环节。评审工作应在年会前1个月完成。
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核参评项目的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对特殊的申报项目做出评估。
初评:由评审委员会规划和设计专项评审组负责,按照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采取专家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项目初评推荐名单。
总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评选标准,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初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审定获奖项目等级报审名单(提名名单)。
4、公示:评审委员会将总评结果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审核,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在其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对于有争议的项目,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
确有问题的,取消获奖资格。
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总评结果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审批。 5、公布: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总评结果、公示情况,批准并公布获奖名单。获奖项目名单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和《中国园林》学刊上予以公布。
6、颁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获奖名单,制作获奖证书和奖牌,获奖证书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盖章。原则上在每年的年会期间进行颁奖。
九、费用和权属
1、费用:不收取项目评审费用,获奖项目要收取奖牌、证书、图书出版等工本费用。
2、权属:获奖项目和参评资料(图片、文字、声像等)的版权归申报者所有。本会拥有出版权,可在本会网站、刊物上发布,也可印制专门出版物,供业界交流学习。
十、评奖周期与推荐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延迟举行。
2、本会可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国内外的相关的评选。 十一、附则
1、本细则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细则经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015年1月15日 第二篇: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任务书
10建筑园林景观课程设计任务书一 一、考试题目:小区局部景观设计
景观轴线或组团绿地景观两个地形任选一个。
率大于45%。小区内的人车实行分流。小区的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地景观内容丰富多样,是体现具有现代气息及生态思想的绿地。
四、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既要体现出自然,优美的风格,又要有
现代园林气息。种植各种当地的园林植物,体现生态的种植原则,即乔灌木和地被植物搭配,有丰富的林相特点,空间收放自如。各分区有一个主题最好,反映一定的主题思想。
五、设计内容及要求:
1)、要有一处儿童乐游园或老年人建设广场等内容(形式、小品及游路自定)。
2)、地形有一定的自然起伏,用虚线表示等高线(高差0.3米) 3)、要有花坛、座椅、休息桌椅、小品雕塑等内容。
4)、铺装的图案和材质要有所表达,形状流畅优美,内容设置丰富,功能齐全。
六、设计成果:
(1)、手工绘制小区景观设计总平面图一张(A1图幅比例自定)。
(2)、小区功能分析图两张(功能分析及交通分析、A4大小) (4)、鸟瞰手绘效果图一张(A3图幅)(5)、小区内主要景点手绘效果图一张(A3图幅)
(6)、小区景观设计说明书一份(200字左右),手写于总平面图上。
七、成果要求:全部图纸都是手绘图,设计合理,能充分运用所学的园林设计
理论,图纸均要上色,用采铅或水彩均可,注意色调的把握和搭配。线条都要用钢笔或针管笔上墨线,否则将扣分处理。图纸的绘制要符合国家园林及建筑工程制图规范进行绘制,标注尺寸,要有比例尺和指北针等。所有图纸自选装订成册。
八、交图时间:
第9周周一,迟期当无效作业处理。
二、项目概况:本楼盘位于市区中心区,住宅楼以多层和小高层建筑为主,绿地2012、9 第三篇:50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012年硕士生入学初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招生码:083400 招生专业名称:风景园林学 考试科目代码:503
考试科目名称: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考试形式:笔试 卷面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6小时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考试着重考查学生的方案能力及图面表现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理解设计任务的特点、要求,绿地定性准确,功能满足; 2、运用有关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理论与方法,进行园林空间布局,功能安排与景观结构设计合理;
3、合理布置园林建筑与园林设施,竖向设计结合现场,植物材料选择和布局合理;
4、能较好地表现规划设计方案,绘图基本功较为扎实。 二、考试内容及比例
(1)总平面设计(1:500-1:1000),占90%;
(2)重点景区(点)详细设计或园林(建筑)小品设计,占15%; (3)局部透视及鸟瞰图,占10%;
(4)地形地貌利用与竖向设计(重要节点的标高设计),占10%; (5)植物景观设计,占15%; (6)简要说明,占10%。 三、试卷题型
具体考试内容一般选择下列方向之一:城市小型公园设计、城市居住区中心绿地景观设计、城市沿街绿地设计、城市景观大道园林设计、学校园林景观设计、城市绿化广场设计、城市滨水景观设计、工厂园林景观设计、体育休闲绿地景观设计以及绿地景观的概念设计等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
考试时间:连续6小时。 五、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
1、园林规划设计,胡长龙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2、园林设计,唐学山,中国林业出版社,19973、风景园林设计原理,杨至德等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版
4、其他各类景观规划设计图集和资料 第四篇:风景园林规划实习任务书
风景园林规划实习任务书
一、实习目的1通过对不同类别风景区、公园、广场等园林工程项目现场参观、体验,对相关园林绿地的实地调研,使学生在项目实地理解园林设计与其用地性质、功能的关系;增强学生对园林总体功能及局部区域功能的理解;学习现代园林设计的理念、设计方法。
2实习调研中,分析不同类别城市绿地设计的精髓,感悟风景园林设计的要领;进一步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园林的生态设计对现代城市的重要性。
3了解不同类别城市绿地设计中,园林空间的表达形式及整体协调性;园林水景、石景、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在园林中的作用、表现形式;园林中无障碍及人性化设计形式等。4巩固和深化对园林规划设计课程的理解,提升对园林艺术的感知力和鉴赏力,并对园林规划设计实际尺度有很好的把握;
5培养同学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理解园林中具体的设计环节,汲取精华,勇于创新,开拓自己的设计思路。
二、实习内容
对青岛城市各类绿地、风景区现场调研,对淮安市主要公园进行现场参观、体验,通过实习⑴掌握现代园林的代表性作品造景手法及特点;
⑵现场分析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特点及设计风格;
⑶熟悉并把握园林设计的实际尺度,注意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⑷理解竖向设计、植物配置的重要性,理解园林硬质景观对地域性园林的作用。⑸城市绿地风貌规划:理解青岛风貌与风景观的整体
性、联系性;
⑹风景区与旅游的关系:理解景区的典型景观、游赏项目、服务设施、旅游产品及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之间的关系。
三、注意事项
每个同学要遵守纪律,服从实习指导人的工作安排,准备好相机,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一般不准事假,在实习未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实习地点,更不得擅自离开外出游山玩水。
四、实习组织与安排
实地考察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收集跟实习地点相关的介绍资料。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景点介绍性文字、图片,尤其要对平面图及设计理论透彻了解,熟悉相关的知识背景。
组织形式: ⑴现场讲解
实习开始,教师向学生全面介绍当天实习对象的建设背景、设计构思、造景手法等具体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⑵现场景点拍照学生应按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景点进行拍摄,作为资料分析
五、实习报告要求
实习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5000字,不能写成游记的形式。主要内容为对所实习景点进行有关专业方面的分析、归纳、探讨等,实习报告包括青岛栈桥风景区、青岛关风景区、青岛崂山风景区、世园会四个内容,不可缺少。
字体小四,行距1.5倍,排好版面,格式不合理,必须重做。 第五篇:风景园林规划的应用
风景园林法规的运用
摘要:园林法规,属于国家经济技术法规,是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环境保护盒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城市绿化、园林和风景名胜区三个方面,性质上分为行政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两
种。作为将来要从事园林方面工作的学生了解园林法规的相关内容和有能力分析有关案例来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园林工作者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例的分析,从立法原意上阐明刑法相关条纹的内容和精神,并进行一些合法的分析。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案例评定分析;风景园林法规
“青山不老树为本,绿水长流林是源。”森林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人类离不开森林,森林更需要人类的保护。毁林开荒、乱砍滥伐,是我国本来就不多的森林资源破坏非常严重。火灾、虫害等也加剧了对森林的破坏。面对森林资源的严重不足,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就日益重要。
案例内容简要:原本郁郁葱葱的山体被开挖建造公墓,与周边优雅的景区环境实在是不协调。据介绍,被投诉的景区内公墓是温州市平阳县南雁镇前几年向县民政局申请建设的。执法人员认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的项目,必须要经过旅游部门的审批,该公墓未经他们的审批开工建设,属于违章行为。
“原本郁郁葱葱的山体被开挖建造公墓,与周边优雅的景区环境实在是不协调。”近日,有平阳群众反映,称有人在国家级风景区平阳县南雁风景区内建设大型公墓,严重破坏景区的整体环境,呼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22日上午,记者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来到南雁风景区内公墓的建造地。该公墓建在五十丈村南雁至顺溪公路的南侧,即顺溪至南雁溪流(岳溪)南岸边约100米的山体上。在接近公墓的路边看到两块打着“平阳县南雁镇安泰生态陵园”的广告宣传海报。据介绍,这就是正在建设中的五十丈村公益性生态墓地,现已对外进行销售。
“瞧,那边被绿色植物围着的大片黄色山体就是建设中的公墓,真是难看。”当记者来到公墓所处的山脚,时间已是中午时分,在建的公墓内除一自称“看场”的老汉外,空无一人。附近地上凌乱地堆积着泥土、石块等建筑材料,还搭建着不少棚架,一片正在施工的场景。从山脚处往上,已建造了十几排墓穴,看上去密密麻麻一片,大约有300对,墓地内几乎看不到绿色植物。约六亩的山体表层已被挖
去,呈现一片黄色,共修有十几排墓穴,规模相当大。
记者与老汉攀谈时得知,场地现在还在施工,他们将先建十七排,每排二十余对墓穴,然后暂时停工。他表示,公墓已经对外销售了,挂着红布条的墓穴都已经有了买主。
旅游局:景区内不能建公墓
“我们的态度很坚决,根据规定,风景区内是不准建造公墓的,所以必须恢复原状。”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陈杰表示。据介绍,被投诉的景区内公墓是平阳县南雁镇去年向县民政局申请建设的。县民政局于去年12月17日作了批复,同意建此公墓,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都签具意见。在申报之初,南雁镇曾将报告送到县旅游局,但被告之,该选定的景区内地块根据有关规定是不能建公墓的。今年3月14日,平阳县风景旅游监察大队巡查中发现,那原先报请他们审批未通过的公墓居然已经在建设施工,他们当即进行口头制止,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但并未得到执行。之后,旅游部门虽多次前往,但施工方凭借着其它部门的审批,仍在施工。执法人员认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的项目,必须要经过旅游部门的审批,该公墓未经他们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属于违章行为。
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他们之所以不同意在该处建公墓,是因为该公墓选址正位于国家级风景区南雁荡山景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属风光带控制区域,且该区域尚未编制详细规划,虽然不是核心景区,但位置很重要,根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该类区域不得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同时,他们表示,其行为也违背了《殡葬管理条例》,该条例中也规定不得在风景区内建坟,而且该公墓的地址违反了“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沿通航河道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保护区、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范畴,严重影响景区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且处于旅游公路沿线可视区域,对视觉感官造成强烈冲击。根据2005年由省民政厅、财政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和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和我市有关生态墓建设等文件内容显示,生态墓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
在相对偏僻,有一定交通条件,自然坡度较小,适宜植树种草的荒山、荒地或不宜垦种的瘠地上。
案例分析:本案例涉及到《森林法》《环境保》《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文。
1)首先根据《森林法》
第十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议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的法律、行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分析:而此案例开发商未经旅游部门的审批,手续不全,擅自开工建设,属于违章行为。所以开发商应根据法律恢复森林植被。)
《森林法》立法背景: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各种生态系统中,森林生态系统对人类的影响最直接、最重大,也最关键。森林是自然界最丰富、最稳定和最完善的碳储库、基因库、资源库、蓄水库和能源库;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良土壤、减少污染等多种功能;森林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环境”起着决定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行森林法是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并重新颁布经过修改的《森林法》,即现行的《森林法》。
作用及意义:森林法的基本任务是:(1)维护林权;(2)鼓励造林;(3)保护资源;(4)改善环境。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对于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对后代的
环境保护起了深远的意义。
2)《环境保》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分析:平阳群众反映,称有人在国家级风景区平阳县南雁风景区内建造大型公墓,严重破坏景区的整体环境,呼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平阳群众有权利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并很好的起到了公民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分析:此案例部门确实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了改造和建设,但不合理破坏了其原有的地貌特征,没有结合自然环境使约六亩的山体表层已被挖去,呈现一片黄色,破坏了自然景观。)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析:此案例中各级主管部门没有起到保护监督作用。各个部门没有合理协商,导致没有从开始阻止开发商破坏森林,当省里下达文件措施和法律冲突时,没有果断合理的按法律实施,反而将生态墓地概念和文件指示模糊化,从而取得经济增长失去了环境保护。)
3)《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分析:温州市平阳县公民成功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让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人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防止此种事件再次发生,警示其他公民和部门对加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必要性。此案例中平阳县旅游局作为单位虽说对此次事件也起到了一定制止作用,但没有约束力度,让不法分子有空可乘。)
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分析:很明显开发商和平阳县的财政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和省物价局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滥用职权
破坏了环境。)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分析:相应的处罚办法,对社会起到示范作用,框正正义。)
但是,在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景区与城市的相邻关系演变为重叠的关系,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城镇开发建设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进入景区而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或者不利于资源保护的开发活动越来越多;二是法规不健全,开发和保护缺乏明确界限,规划、建设管理程序不明,监管、查处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三是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不明确,有法难依,管理不完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四是保护和管理所需经费没有形成长效的补给机制,仍有一些规划保护目标中的资源不能得到及时、科学的抢救与维修。
总结:从上述案件的评析中,我们总结出自觉提高生态保护意识是十分重要的,同时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生态消费观,自觉争当保护森林资源的卫士,积极踊跃举报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以法兴林,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数量与质量并举,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林业法规,严格执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毁林开荒和乱占耕地、林地、绿地的现象,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森林、呵护绿色、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共创山更清、水更秀、天更蓝、地更绿的美好家园,为共建和谐新林区做出应有的贡献!参考书目:《森林法》 《环境保》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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